招标信息

青阳县中医医院医学美容耗材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5-26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5H

项目名称:青阳县中医医院医学美容耗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235元

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本项目1个包,拟确定一名供应商负责青阳县中医医院医学美容耗材配送服务,在服务期限内按采购人需求分批配送,并完成与此相关的配套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所投产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时,须提供投标人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明;属于三类医疗器械时,须提供投标人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或者生产企业在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医疗器械,不需办理经营许可或者备案。

3.3、投标人所投产品(非进口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时,须提供生产商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证明;属于二、三类医疗器械时,须提供生产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时,须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属于二、三类医疗器械时,须提供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3.5、所投产品如具备国家医保编码,须在分项报价表中体现。

3.6、供应商须承诺后期本项目招标内容如有相关政策调整将按照最新发布的相关规定和政策执行。

3.7、供应商须执行《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采购推行“两票制”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及当地相关政策。

注:1.本项目所要求的制造商或代理商的经营或备案证书根据产品所属类别适用。

2.评审阶段潜在供应商只需提供3.3项和3.4项的承诺函,不需要提供所提到的证明材料。

3.在确定并公布中标人后、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必须按采购人要求,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以供采购人查验。如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5月26日 至 2025年06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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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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