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县云阳山创5A级国家景区提质改造(二期)项目基础设施改造升级工程茶陵县云阳山创5A级国家景区提质改造(二期)项目基础设施改造升级工程(二标段)招标公告
2025-05-26本招标项目茶陵县云阳山创5A级国家景区提质改造(二期)项目基础设施改造升级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茶陵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茶陵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茶陵县云阳山创5A级国家景区提质改造(二期)项目基础设施改造升级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茶陵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核准茶陵县云阳山创5A级国家景区提质改造(二期)项目基础设施改造升级工程招标事项的批复茶发改投〔2025】007号、茶发改招〔2025】1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茶陵云阳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和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200万元70.59%,私有资金:500万元29.41%,招标人为茶陵云阳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茶陵县云阳山创5A级国家景区提质改造(二期)项目基础设施改造升级工程;
2.2 建设地点:茶陵县云阳山景区;
2.3项目基本情况:拟对云阳山景区的基础设施改造升级,消除安全隐患,主要内容包括基础设施工程、安全隐患整治工程、消防工程和其他工程等。
1.基础设施工程。完善蓬莱阁游客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对广场进行改扩建,修建文化墙;改善电力设施;完善东门基础设施等。
2.安全隐患整治工程。东门牌坊隐患整治;维修祈丰台;检修游步道和护栏;修建五雷池护坡等。
3.消防工程。修建消防通道及排水沟等。;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从下列资质指标牵引项中勾选招标项目需要的指标中对应的最高资质等级的指标牵引项,由系统自动匹配生成所需要的最低资质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
单项合同额1035.41万元;
□注:1.接受在装配式建筑项目中将建筑工程主要部品部件生产企业或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作为平等的市场主体纳入总承包项目组成的投标联合体。
2.需要采用多资质组合招标的工程项目,最多不超过三个资质组合。
2.4 标段划分: 划分为二个标段 ;
2.5 工期要求: 540 天(日历日,下同),计划开工日期:2025-07-01,计划合同完(交)工日期:2026-12-23 ;
2.6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项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2.7 其他: (1)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二个标段。本标段为茶陵县云阳山创5A级国家景区提质改造(二期)项目基础设施改造升级工程(二标段),建设内容以茶陵县云阳山创5A级国家景区提质改造(二期)项目基础设施改造升级工程(二标段)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一标段建设内容详见茶陵县云阳山创5A级国家景区提质改造(二期)项目基础设施改造升级工程(一标段)招标文件。
(2)投标约定: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的 2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评标时按照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从高至低的评审顺序,被评标委员会推荐为茶陵县云阳山创5A级国家景区提质改造(二期)项目基础设施改造升级工程(二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单位将不再推荐为茶陵县云阳山创5A级国家景区提质改造(二期)项目基础设施改造升级工程(一标段)的中标候选人单位。
(3)本项目招标文件系按《株洲市政府性投资工程招投标操作办法》 (株政办〔2024〕2号)、《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 、模块化招标文件范本框架导引及 编制导则》 的通知》(湘发改法规规〔2024]958号)及《株洲市实施《湖南省公共资源交 易数字化 ,模块化招标文件范本框架导引及编制导则》 的若干规定(试行)》 的要求编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仅限补充项目概况其他说明,不作为评审因素和条件)
3.招标范围
本项目设计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 ,具体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约定为准。(系统从招标项目自动获取)。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 及以上]资质且处于有效期,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注:园林绿化工程、土石方工程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作要求)。
(总承包资质满足项目要求的,不能选择相同工程类别的专业承包资质;如工程类别的某项工程内容的规模超出了总承包资质的承包工程范围,方可选择相应的专业承包资质,否则可能会导致招标无效。)
(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后同)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并且 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须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5款要求。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3 入围业绩要求:
4.3.1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近3年内,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额不少于517.71万元的市政综合工程施工业绩。
4.3.2 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
□不要求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要求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近3年内,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额不少于517.71万元的市政综合工程施工业绩。
注:类似工程业绩牵引指标规模不高于招标项目选择指标或最高投标限价的50%,年限要求一般为近3年,轨道交通项目可放宽至5年。
类似工程业绩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4款。
4.4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2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5 其他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2025年5月27日-2025年6月17日8时59分59秒)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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