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蓟州区消防救援支队蓟州支队2025年零星维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26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z-h

项目名称:蓟州支队2025年零星维修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63.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3.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按含税单价报价。结算以实际工程量为准。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后一年服务期限(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和天津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2025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2025年至少一个月的由当地税款征缴部门或银行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2025年至少一个月的由当地社保征缴部门或银行出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 3.供应商须提供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新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盖投标单位公章; 4.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负责本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须提供二级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盖投标单位公章; 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采购活动。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相关承诺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27日  至 2025年06月03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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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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