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部基地及中关村基地大屏幕更新与维保的采购公告

2025-05-26
采购项目已启动采购程序,现决定以  公开招标  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
(一)采购内容:
西部基地及中关村基地大屏幕更新与维保服务,详细内容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二)付款方式
合同签署后支付合同暂定总价的10%预付款;设备到货后支付至合同暂定总价的70%;安装调试完并经验收通过后支付至合同结算价款的95%;合同结算价款的5%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后支付。
(三)交货及服务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桂溪街道菁蓉国际广场、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1号互联网金融中心。
(四)合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3年质保期满之日止。
(五)合同类型:框架式单价合同。
(六)质量要求:合格
(七)质保维保期限:3年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
备注: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承诺:“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完全地、无条件地同意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合同条款”(详见投标函)。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经营的单位,并有能力按本次招标文件的要求保证按时、按质、按量提供产品及服务。
(二)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未被列为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其下属单位不合格供应商。
(五)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六)投标人必须是显示屏的原厂商或获得原厂商授权参与本项目的代理商,同一品牌只允许原厂商或一家代理商参与投标。代理商参与投标的,需提供原厂商出具的项目授权函(原厂商的代理商、分销商等出具的授权函不予认可)。
(七)投标人需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或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招标安排
(登录后查看)如投标人有意参加本次投标,请在2025年05月30日16时00分之前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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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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