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南京浦口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非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26
一 、 招 标 条 件

本南京浦口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商服务采购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 招标人为 南京浦口交通建设集团有

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二 、 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范 围

规模: 南京浦口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商服务采

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南京浦口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商服务采购项目

三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南京浦口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商服务采购项目: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3.2投标人须具备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承销商

资格(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资格证明原件复印件)

3.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须提供加盖

公章承诺书原件)

3.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①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

利义务。

②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④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

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⑤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

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⑥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三家

本项目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获取时间: 2025-05-26 09:30到2025-06-03 17:30

费300元/份,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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