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亭湖区金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水一方商业综合体加固改造房屋安全鉴定服务招标公告
2025-05-24本在水一方商业综合体加固改造房屋安全鉴定服务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45万元 , 招标人为 盐城市亭湖区金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二 、 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范 围
规模: 1、项目名称:在水一方商业综合体加固改造房屋安全鉴定服务。 2、项目单
位:盐城市亭湖区金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代理机构:盐城市泽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项目地点:盐城市亭湖区建军路和天山路交界处。 5、项目规模:该项目位于盐城市亭
湖区建军东路201号,包括地下一层、地上一层至六层。地上建筑面积为 60213.09 平方
米,地下一层建筑面积为10232.44平方米,建筑总面积70445.53平方米。 6、投标最高限
价:45万元 7、服务期限:进场鉴定后15日历天内完成检测并依据相应的标准出具鉴定报
告。 8、质量标准及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服务标准,满足行业规范要求)。 9、招标范
围(服务包含但不限于):结构安全性鉴定(拆除加固部分重点检测)、抗震性鉴定、耐久
性评估、安全性检测鉴定,完成收集测量所有数据,编制房屋安全鉴定文件,出具房屋安全
鉴定报告。其服务成果必须达到国家相关服务标准,服务过程中不得减少国家相关服务规定
中所要求的服务内容,甲方保留对招标范围进行调整的权利。 10、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
一个标段。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在水一方商业综合体加固改造房屋安全鉴定服务
三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在水一方商业综合体加固改造房屋安全鉴定服务: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
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内容至少包括:主体结构现场检测),且同时具备省级及以上技
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计量认证资质证书》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建设工程
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1项目负责人从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2.2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3、投标申请人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从投标截止日当月向前3
个月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提供缴费记录证明
(例:如开标日期为2025年6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提供以上人员2025年3月至2025年6
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须加盖社保机构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
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
4、投标人需具有自 2022年 5 月 1 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类似项目业绩(不包含厂
房),单项合同面积56000平方及以上的房屋安全检测鉴定项目完工业绩( ①业绩:须提供
(合同协议书); ②业绩时间:以提供的合同体现的完工时间为准;③.合同中未体现项目
单体面积的,需提供合同签署单位出具的证明并加盖合同签署单位公章,否则业绩不予承
认)。
5、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招标人坚决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
标的,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如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7、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
态。
8、信誉要求:
8.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
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8.2除不可抗力的外,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并承诺应标后无故放弃投标,或者投标人在
投标截止后无故撤销投标文件等,三年内不得参与招标人及关联公司任何项目的投标。招标
人有权将投标人此不诚信行为上报至相关主管部门。
9、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10、本项目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法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本项目 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获取时间: 2025-05-24 08:00到2025-05-30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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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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