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开封平煤新型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石墨化焦采购招标公告

2025-05-23

开封平煤新型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石墨化焦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受开封平煤新型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对“石墨化焦采购(四次)”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开封平煤新型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石墨化焦采购(四次)

2.2 招标编号:ZPZB-25Z046

2.3公告日期:2025年5月23日

2.4 标包划分:A包

2.5 招标范围:

包号

序号

货物名称

技术规格、性能指标

单位

预估数量

详细技术要求

A

A-1

石墨化焦

0.2-2mm/2-5mm(规格占比:6:4),纯度:≥90%,灰分:≤1.0%、硫分:≤0.8、真密度≥2.15g/cm3、粉末电阻率≤300uΩm。

按需求供应

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注:招标预估数量仅作为参考,具体数量以招标人订单为准。

2.6 交货期:按月交货或根据甲方实际需求供货。

2.7 交货地点:开封平煤新型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河南福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或开封平煤新型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指定其他地点。

2.8 质量标准: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9 供应商供货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两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应为具有投标货物生产能力的生产商;

3.3投标人须提供自2022年1月1日以来,石墨化焦或增碳剂或其他类似产品的销售业绩至少1份(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业绩合同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3.4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或信用信息报告,以及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

3.5 投标人在本项目中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或网上查询页面截图);

3.6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者,2025年5月23日起至2025年5月29日24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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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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