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国际经济合作局援某国某地区电力提升项目管理任务招标公告
2025-05-26项目名称:援某国某地区电力提升项目管理任务
预算金额:0.0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的具体采购需求和采购预算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基本资质条件: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所有出资人均为中国投资者。(上述出资指直接出资)2.具备工程监理电力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以及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如不同时具备上述资质,可由设计单位牵头,与具备相关资质的监理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二)同类业绩条件:近10年内(2015年5月28日至2025年5月27日)承担过境内外已竣工验收合格的项目规模为9,15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电力项目的施工监理任务。(三)诚信评价要求:投标企业如实施过援外成套项目,援外诚信评价累计得分不得低于70分,即企业未出现失信扣分,或累计守信加分高于累计失信扣分。注:①投标企业无需提供证明材料;②若无援外诚信评价记录,每家企业起评分为70分;③以单个企业为主体进行诚信评价加减分的,企业诚信评价按相应记录分值正常累计;④以联合体为主体进行诚信评价加减分的,成员企业分别按照诚信评价记录分值进行加减分;⑤联合体得分为成员企业现有诚信评价分数的平均值。(四)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包括如下内容:(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未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之中。(五)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执行人不接受其参加投标:(1)本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受过刑事处罚,因进行非法经营活动或违反有关援外管理规章受过行政处罚的;(2)根据《经济合作局关于<外项目实施主体诚信评价体系建设的工作方案(试行)>落实方案(试行)》,暂停邀请承担援外任务的;(3)采购执行人认定,与采购执行人存在合同争议或合同违约未决事项,暂停邀请承担援外任务的;(4)未按采购执行人要求提交《对外援助项目采购自律承诺书》的;(5)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1年内(中标通知书印发之日起计),中标援外项目管理任务(特殊项目或中标金额500万元以下项目除外)金额累计达到70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或中标项目累计达到5个(含)以上的。属于上述第2、3种情形的,采购执行人将一对一通知相关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中任何一方存在上述违约事项均不接受其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27日至2025年06月0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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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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