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苏州市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及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含在线监控)技术审招标公告
2025-05-26项目名称:2025年苏州市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及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含在线监控)技术审核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8.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详见磋商报价表单项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
为依法对监测机构及排污单位进行技术审核,确保环境监测数据的可靠性,以“建好、管细、精用”排污单位自动监测监控系统,有效提升生态环境部门“非现场”监管能力,实现高质量精准治污目标,同时对辖区内环境监测服务机构实施有效监督,严惩违规违法行为,需要专业性强、具有污染源现场质控经验的单位协助配合采购人开展全市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及排污单位监测监控设备联网质量的巡查、数据研判、相关异常情况的预警和现场技术核查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本项目属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环境检测CMA证书)。
2.与本项目被审核范围内的单位存在从属关系、或有共同控制人(包括与法人有夫妻关系或直系血亲关系)、或为其提供自行监测、自动监测设施运维、验收监测、环境调查、环境咨询、环境工程等存在直接利益关系的环境检测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磋商响应。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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