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新建庙镇建筑垃圾分拣中转站污水处理系统的招标公告

2025-05-26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新建庙镇建筑垃圾分拣中转站污水处理系统

预算编号: 5124-W000138752 

预算金额(元): 1138600元(国库资金:0元;自筹资金:113860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10326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新建庙镇建筑垃圾分拣中转站污水处理系统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1386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投标人应完成污水处理系统及配套电气自控设备等所有成套设备配置、设备采购供货、设备安装、调试和提供售后服务等。(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提资,具备进场条件后6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本项目质保期二年。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投标人若为福利企业,(沪财库〔2009〕19 号)的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福利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福利企业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并获得福利企业证书的企业;
5、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为采购项目提供咨询、设计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 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 民事责任的书面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如为中小企业则应当按照规定在投标标书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27日至2025年06月04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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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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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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