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陕西榆能榆神西南热电有限公司2025年粉煤灰、炉渣、石膏、脱硫废泥固废外运处置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26
一、招标条件

陕西榆能榆神西南热电有限公司2025年粉煤灰、炉渣固废外运处置项目已由陕西榆林能源集团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陕西榆能榆神西南热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服务地点:(登录后查看)

2.2 项目规模:陕西榆能榆神西南热电有限公司位于陕西省榆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榆横工业区B1路东,主要建设两台350MW超临界热电联产机组,同步建设高效脱硫、脱硝、除尘设施,是陕西省、榆林市规划建设的重要民生供热工程。本工程计划于2025年两台机组实现双投。

2.3 服 务 期:签订合同后1年。

2.4 标包名称:陕西榆能榆神西南热电有限公司2025年粉煤灰、炉渣固废外运处置项目;

标包划分:1个标包;

2.5 招标范围:投标人拉运、处理采购人每日所产生的粉煤灰、炉渣等一般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确保电厂的正常生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取得环保部门关于固废处置或利用的全套批文,具体包括: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批复文件、环保竣工验收文件、建设项目排污许可证明材料。

3.3 投标人须提供榆林市生态环境局《榆林市工业固体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内的2025年度粉煤灰和炉渣处置或利用量备案证明材料,其中备案的年度粉煤灰处置或利用量不得低于20万吨、炉渣处置或利用量不得低于2万吨。

3.4.投标人须具有符合环保防渗、防尘要求的粉煤灰储存场所,储存量不低于10万吨(提供证明材料),粉煤灰储存场所须取得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批复文件、环保竣工验收文件,需提供实景照片、场地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等相关资料(投标人若为注册地在榆林市境外企业,须在榆林市境内具有符合环保防渗、防尘要求的粉煤灰储存场所)。

3.5 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或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需提供已出年份的第三方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投标人不能将与其有隶属或组织关系的母公司、子公司或参股关联公司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作为自己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6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今(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份粉煤灰处置或利用量不小于20万吨的合同。(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对应合同结算发票复印件,发票金额不限,必须包含合同封面、主要工作内容、签订时间页、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对于提供合同不清晰、信息不全,字体有明显修改、加粗等现象,视为无效业绩,投标人不能将与其有隶属或组织关系的母公司、子公司或参股关联公司的业绩作为自己的业绩)。

3.7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3.8 投标人没有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黑名单)。

3.9 投标人不得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shixinheimingda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记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3.10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1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从2025年5月26日17时00分到2022年6月2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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