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安阳市文峰区宝莲寺高端商务区水生态综合整治一期PPP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5-26
1、项目概况

安阳市文峰区宝莲寺高端商务区水生态综合整治一期PPP项目,位于安阳市文峰区宝莲寺镇,该项目现已完成了勘测设计、前期临时设施建设、部分道路绿化等,总投资约5200万元。现需对项目进行财务决算审核,并出具财务决算审计报告。

1.1项目名称:安阳市文峰区宝莲寺高端商务区水生态综合整治一期PPP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采购项目

1.2采购编号:HN

1.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5采购预算:9万元

1.6采购内容:安阳市文峰区宝莲寺高端商务区水生态综合整治一期PPP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

1.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

1.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1.9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10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故不在享受中小企业价格扣除政策。

2.3 对供应商的限制性规定:

2.3.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础性资格要求;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1)供应商应当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未列入)

开标会议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供应商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查询信息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相关信息,查询日期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开标时间前截止。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3 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有效期内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提供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提供证书扫描件或证书查询网页截图(注明查询网址)。

注:(1)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响应文件中并经供应商盖单位章,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2)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等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3、《磋商文件》的获取(网上报名)

3.1 报名及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5月26日至2025年6月3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30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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