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浦江数据中心(二期)项目联调认证及智能运维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2025-05-261、招标编号:GXTC-(登录后查看)
2、项目名称:交通银行浦江数据中心(二期)项目联调认证及智能运维咨询服务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招标内容:
交通银行浦江数据中心项目分两期实施,总用地面积7823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8836.1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94330平方米,地下面积4506.1平方米。
本期为项目二期建设,建设内容为2号楼东区及3号楼东区的装修和设备安装,装修面积约为32423.76平方米。其中2号楼东区机房建筑面积约28134.64平方米,主要为二期数据中心(4层,设机房16个,机柜2700个)和二期冷冻站(2层);3号楼东区柴发及变配电机房建筑面积约4289.12平方米,主要为二期柴发动力区及110KV用户站至2号楼东区用电的变压器等。
服务期:联调认证及智能运维咨询服务周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投产止,暂定为:2025年6月20日至2026年6月19日,12个月。中标单位应为本项目提供投产后两年免费支撑服务(服务内容详见本合同服务内容部分),支撑服务期自项目投产之日起两年。
工程总投资(预估):106,000万元。
中标人数量:1家。
5、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一般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相应的有效登记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当前未被列入交通银行供应商黑名单(指被交通银行作禁用或退库处理的供应商名单)(提供承诺函)。
3)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当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根据评标需要,在评标现场对本条款的相关要求进行网络查询核实,并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查询情况予以评判)(提供承诺函)。
4)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承诺函)。
5)投标人须承诺,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
6)投标人不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提供承诺函)。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提供承诺函)。
8)投标人不是交银集团的在职员工、在职员工的父母、在职员工的配偶或在职员工配偶的父母所办的企业(所办的企业范围主要包括:1.注册或参股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2.投资或参股非上市公司、企业;3.在国(境)外注册或参股公司;4.担任私营企业法人代表、高级职务;5.在外商投资企业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6.从事电子商务活动,即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提供承诺函)。
9)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若为联合体的,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联合投标协议(提供联合投标协议,协议须根据招标范围明确职责分工及牵头单位),且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超过两家。若联合体投标,以上“一般要求”联合体各单位均需满足。
(二)特别要求:
1)投标人中承担“系统测试验证服务”的单位须具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质监部门颁发的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CNA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中承担“系统测试验证服务”的单位须具有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单个项目机柜数量不少于1500个或合同金额不少于400万元人民币的机房测试验证案例。(案例证明材料中需体现项目机柜数量或机房测试验证服务金额等关键信息)
3)投标人中承担“智能运维管理”的单位须具有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单个项目机柜数量不少于1500个或合同金额不少于700万元人民币的机房联合调试案例。(案例证明材料中需体现项目机柜数量或机房联合调试服务金额等关键信息)
案例证明材料:
如果为总价合同,需提供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相关单位)直接签署的合同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服务内容页、签订时间及签章页)+总价合同下的有效发票证明复印件(开票日期须早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如果为非总价的框架协议,需提供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相关单位)直接签署的框架协议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框架协议的首页、服务内容页、协议期限、签订时间及签章页)+框架协议下单个项目的有效订单凭证(包括但不限于订单凭证金额页)及有效发票证明复印件(开票日期须早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注:以上是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6、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2025年5月26日起至2025年6月3日止,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