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炉霍县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专项资金(第三批)-国土绿化草原生态修复治理人工种草和天然草原改良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26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炉霍县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专项资金(第三批)-国土绿化草原生态修复治理人工种草和天然草原改良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炉霍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炉发改[2025]129号,甘林草函[2025]21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炉霍县林业和草原局,建设资金来自其他来源: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专项资金(第三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炉霍县林业和草原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炉霍县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专项资金(第三批)-国土绿化草原生态修复治理人工种草和天然草原改良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甘孜州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炉霍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炉发改[2025]129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炉霍县旦都乡棒达村、加斗村;更知乡知日玛二村、知日玛三村;洛秋乡一村、三村;朱倭镇虾扎村、朱倭村。

2.1.2工程内容及规模: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实施人工种草和天然草原改良。其中:人工种草1.68万亩。包括施撒生物有机肥1092吨、复合肥134.4吨、播种草地早熟禾16800千克、垂穂披碱草50400千克、燕麦33600千克、围栏封育92300米;天然草原改良4.2万亩。包括施撒复合肥354吨、播种老芒麦12750千克、垂穗披碱草17250千克;其他:宣传标识牌1座、围栏标识牌13块、小型自走式免耕补播机6台。

2.1.3计划工期:210日历天。(管护期三年)

2.1.4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所示的全部内容。

2.1.5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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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内容、计划工期、标段划分等)。

2.2招标范围

2.2.1招标标段名称:炉霍县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专项资金(第三批)-国土绿化草原生态修复治理人工种草和天然草原改良项目

2.2.2招标范围与内容: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实施人工种草和天然草原改良。其中:人工种草1.68万亩。包括施撒生物有机肥1092吨、复合肥134.4吨、播种草地早熟禾16800千克、垂穂披碱草50400千克、燕麦33600千克、围栏封育92300米;天然草原改良4.2万亩。包括施撒复合肥354吨、播种老芒麦12750千克、垂穗披碱草17250千克;其他:宣传标识牌1座、围栏标识牌13块、小型自走式免耕补播机6台。

2.2.3合同计划工期:210日历天。(管护期三年)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标段名称、招标范围与内容、合同计划工期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须具备行政主管颁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已完工的□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2022年01月01日至今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业绩(按照(川建行规【2020】10号)的解释高原地区所处自然环境具有特殊性,可设定高海拔地区业绩。高海拔地区工程业绩是指项目±0.00标高所对应的海拔高度1500米以上的业绩。本项目所处地为高海拔区域,类似业绩须是高海拔地区的工程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已完工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完工证明,正在施工或新承接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并对业绩的真实性进行承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1个(具体数量)合同标段投标。招标人不允许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2个及以上标段任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5月27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25年06月26日10时00分下载招标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6月26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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