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徐州医科大学主西校区文体中心改造项目的招标公告

2025-05-2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徐州医科大学主西校区文体中心改造项目设计,已由徐州医科大学批准建设,批准文件中共徐州医科大学常务委员会会议纪要(2025)5号,项目业主为徐州医科大学,建设资金为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徐州医科大学主西校区文体中心改造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位于徐州市铜山路209号,徐州医科大学校内。

2.1.2 建设规模:主校区钢结构屋面面积约1700平方米,西校区钢结构屋面面积约3100平方米。

2.1.3 合同估算价:项目总投资约450万元,设计费招标控制价19.2万元。

2.1.4 设计服务期:签订合同后15天完成,并提交成果。 

2.1.5 设计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有关标准、委托方有关技术要求,符合相应设计阶段的编制深度要求,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2.2 招标范围:徐州医科大学主西校区文体中心改造项目设计,包括对屋面改造进行方案和施工图设计并编制概算、对设计方案和施工图进行专家论证,编写项目技术指标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配合服务。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工程共壹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轻钢房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国家注册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3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4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5 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6 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

3.9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应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

注:(1)信用服务机构需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中申报信息,并在“信用徐州”或“信用江苏”网站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xyfw/index.html)。

(2)信用报告需在“信用徐州”和“信用江苏”网站进行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thirdreport/show_list)。

(3)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告知信用服务机构信用报告使用地,并督促信用服务机构及时在相应网站公示报告,若因未及时公示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83701244、0516-83755971)。

3.10 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录入“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3.1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5月26日至2025年6月19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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