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公园发展服务中心千佛山风景名胜区“非遗文创”市集整体运营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26项目名称:千佛山风景名胜区“非遗+文创”市集整体运营项目;
位置:主山路北门至灵官殿广场两侧区域;
经营业态:项目拟定位为集文化、服务、情感、场景于一体的“非遗+文创”消费体验空间,内容涵盖吹糖人、糖画、翻花、草本香囊、刺绣香包、漆扇,葫芦烙画等20余项非遗项目,推出桃木制品、冰箱贴、明信片、古法发簪等10余项文创产品。具体经营范围:日用百货销售、工艺美术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
展位①:3米展位(3米×2米);
数量:16个;
竞租单价底价:15580.00元;
展位②:2米展位(2米×2米);
数量:12个;
竞租单价底价:14200.00元;
竞租总租赁底价:419680.00元;
租赁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九月九山会期间除外)。
4.基本情况说明:
该项目位于千佛山景区北门至灵官殿广场主山路两侧区域,拟布设展位28个,其中规格3米展位(3米×2米)16个,规格2米展位(2米×2米)12个,具体甲方指定位置。项目拟定位为集文化、服务、情感、场景于一体的“非遗+文创”整体运营,内容涵盖吹糖人、糖画、翻花、草本香囊、刺绣香包、
漆扇,葫芦烙画等20余项非遗项目,推出桃木制品、冰箱贴、明信片、古法发簪等10余项文创产品,充分满足市民游客多元化、个性化、高品质消费需求。实地勘查、咨询(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0531-82662297)。除九月九山会期间,该项目须每日正常运营。
5.竞租方资格要求:
5.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
5.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项目要求。需同时包括日用百货销售、工艺美术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3须具有承接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及开发文创产品的能力。
5.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记录中,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5.5不同竞租方的法人代表或者其重要部门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本项目只能接受其中一家竞租方进行竞租。
5.6竞租方须联系招租方实地踏勘(签到)并制定设计展位氛围营造及运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展架楣板、围挡设计,场景打造等)并有组织、运营相关山会庙会的业绩(提供合同),运营期间根据甲方要求对景区场景等投资不少于10万元。
6.获取文件时间:2025年05月27日8时30分至2025年06月05日16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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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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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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