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龙游县公共文化服务中心(二期)工程-图文信息与广电中心智能化及弱电系统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2025-05-26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YC

2.项目名称:龙游县公共文化服务中心(二期)工程-图文信息与广电中心智能化及弱电系统采购项目

3.项目概况:本次招标图文信息与广电中心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49647.49m2(其中地上39489.59平方米,地下10157.9平方米),建筑高度79.5m,框架结构,建设地点:位于龙游县城东,友钦路以西、荣昌东路以北、伯珍路以东、龙翔东路以南地块。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元):27481581.85元

6.最高限价(元):24733423.67元

7.招标范围:采购人提供的施工图范围内包括智能化及弱电等系统采购(具体详见施工图及采购清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并接到采购人通知后3个月内完成项目所有工作并验收合格,并要求配合土建、装饰及室外配套工程进度。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龙游县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龙政办发〔2021〕58号)第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国企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落实国企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并具有独立有效法人资格的投标人。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须同时满足):

5.1投标人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

三、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6月16日09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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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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