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白河县仓上镇天宝污水处理站托管运维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5-26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项目名称:白河县仓上镇天宝污水处理站托管运维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白河县仓上镇天宝污水处理站托管运维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9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9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服务 900000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900,000.00 9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白河县仓上镇天宝污水处理站托管运维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8)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备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自行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白河县仓上镇天宝污水处理站托管运维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年检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 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提供2022-2024年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提供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成立时间至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 2024 年 5月 1 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缴纳专用收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新成立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 2024 年 5月 1 日至今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或新成立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自行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且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声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27日至2025年06月03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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