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兰州三叶实业有限公司甲乙酮区域热媒炉烟气余热回收改造项目空气预热器招标公告

2025-05-26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1.1工程建设项目背景概况

精细化工部甲乙酮区域低温热媒炉排烟温度和热效率无法达到预期要求,需对现有空气预热器(E-2401)整体更换,实现热媒炉排烟温度和热效率达到国家和企业标准要求。

1.2招标范围为:招标范围为:空气预热器1台(E-2401)

投标人须对空气预热器(E-2401)生产制造、到货、安装调试及试运行等工作全面负责,技术方案合理,设备采购质量与供货满足要求。

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投标方负责设备的设计、制造、调试、装配车间试验和检验、根据交付条件的装运和运输、现场指导安装、技术服务及售后服务。开展培训、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技术培训等工作。

(2)需提供完整的空气预热器设计图纸,并经使用单位审核认定。

1.3质量标准:合格。

1.4交货地点:兰州石化公司精细化工部甲乙酮区域。

1.5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详见招标文件。

1.6供货周期:中标人必须在合同生效后2个月具备现场安装、调试条件。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2.1资质条件

2.1.1投标单位须为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银行开户信息等资质证明。

2.1.2投标人必须是本设备制造厂家,必须具有空气预热器生产制造相关资质。

2.1.3财务状况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或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

2.1.4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产品质量问题;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或“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违法、违规记录,并附网页查询截图。

2.1.5被兰州三叶实业有限公司或兰州中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兰州石化公司等上级单位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被处罚的投标人(复查合格的除外),其投标将被否决。

2.2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同等规模项目建设经验,近5年(2020年-至今)炼油化工装置或各类大型锅炉设备空气预热器1台以上供货业绩,业绩所涉及空气预热器都处于正常投用状态。

供方提供的每项业绩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技术协议、直接用户出具的用户报告及发票复印件等。

2.3联合体要求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5月26日18时00分—2025年5月31日18时00分。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整,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1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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