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山西太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购置大型清障车项目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2025-05-26
一、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山西太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购置大型清障车项目

1.2采购人:山西太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1.3(登录后查看)

1.4交控集团招采认证编号:JKJ

1.5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6采购项目概况:山西太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购置大型清障车项目

1.7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1.8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包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山西太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采购大型清障车一辆,具体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询比文件中采购需求的相应规定为准(包括货物的供应、税费、运输、装卸、安装和售后服务等)。

2.2供货期: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

2.3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规范及采购人要求。

2.5采购限价:人民币150万元。

2.6安全目标: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88号)、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17年第25号)、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29号公告)等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规定,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基本资格: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表;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5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清障车的供货业绩。

(3)财务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24或2023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4)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名,须提供近1年(2024年5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连续6个月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5)信誉要求: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目前没有受到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做出的,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相应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未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2022年5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其他要求:如为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及生产商的营业执照。一个生产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由生产商自身或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生产商不能代理其他品牌参加投标。

3.2供应商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同一标包或不分标包的同一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3)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有关联关系的其他情形。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5月26日18:00~2025年5月29日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休息,北京时间,下同);

4.2询比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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