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徐州市泉山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诺佰克2020-28号地块的招标公告

2025-05-2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徐州市泉山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诺佰克2020-28号地块已由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管理委员会以徐港行审投备〔2024〕3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徐州市泉山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徐州市泉山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诺佰克2020-28号地块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设计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腾飞路南、顺达路东;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将建设高端制造中试及成果转化园区和科创产业及孵化基地、智转数改暨数字经济产业基地,打造成集生态型总部、科技研发、高端制造、功能配套等为一体的综合性产业基地。用地面积162132.6平方米,容积率1.0-1.5,总建筑面积约12.7万平方米。

2.3 合同估算价:工程总投资约10000万元,设计费估算价约260万元;

2.4 设计服务期限:90日历日,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15 日历天内按招标人要求提交、修改完善方案设计,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并按招标人要求时间内提供后续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2.5 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有关标准、委托方有关技术要求,符合相应设计阶段的编制深度要求,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2.6 招标范围:工程项目的方案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方案论证、方案汇报、方案调整、效果图等所有服务等)、初步设计及海绵城市、管线综合、景观、钢结构、绿色建筑、智能化、公共部分精装修等专项设计服务,以及根据已批准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图设计及全过程后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出图、设计变更、图纸会审、技术交底、施工过程中重大问题的处理、必要的现场技术指导、工程验收等);除因委托人要求需对设计图纸作较大修改以至造成设计人设计返工外,不再增加设计费用;中标人必须确保设计文件经济合理,具体要求详见设计任务书;

2.7 标段划分:本招标工程共 壹 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须联合体牵头人拟派)应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须在本企业注册),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4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5 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6 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应满足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

3.9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

3.10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应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5月26日至2025年6月19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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