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基层卫生系统与总院互联互通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5-05-26
项目名称:基层卫生系统与总院互联互通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889,000.00元

采购包1(基层卫生系统与总院互联互通改造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889,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889,000.00元

谈判保证金: 8,89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C16010301-通用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基层卫生系统 与总院互联互通改造项目 1(项) 为实现基层五家分院门诊住院系统可直接开总院的检查检验项目,对基卫系统进行改造,将基层信息系统申请信息与部院预约系统、检查系统对接,实现预约信息互通、申请单自动获取、报告回传等功能,相关功能嵌入基卫系统医生工作站。本项目服务年限:3年。 889,000.00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1)投标人在参与投标时应提供投标人代表的近一年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2)若投标人代表社保缴纳不足一年,应提供目前已缴纳月份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3)若投标人代表未缴纳社保,应提供未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无

节能产品:无

环境标志产品:无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05-26 至 2025-05-2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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