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2025年大气污染防治辅助管理服务采购公告
2025-05-26项目编号:FTZX20250526011
项目名称:福田区2025年大气污染防治辅助管理服务
预算金额:人民币柒拾万元整(¥700,000.00 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服务需求 |
备注 |
福田区2025年大气污染防治辅助管理服务 |
1.0 |
项 |
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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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六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第三点第(二)项规定的条件:
1.如投标人为依法在工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
2.如投标人为公益二类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3.如投标人为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提供社会组织的登记证书或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
4.如投标人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书扫描件;
5.如投标人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提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扫描件;
6.如投标人为自然人,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扫描件;
7.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8.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复印件以及《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三)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由供应商在《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监狱企业声明函》中作出声明)。
(四)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五)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六)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七)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并同时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作为证明)
(八)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九)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 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十一)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需提供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合规性书面承诺(提供《知识产权合规性承诺》并作出声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5月27日至2025年6月3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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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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