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厦门船员产业发展与闽台船员适任评估示范中心建设研究-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5-26
项目名称:厦门船员产业发展与闽台船员适任评估示范中心建设研究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

品目号

项目名称

数量

采购包预算

磋商保证金

所属行业

1

1-1

厦门船员产业发展与闽台船员适任评估示范中心建设研究

1项

35万元

5000元

其他未列明行业

注:本项目共1个采购包,供应商对采购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必须完整响应。评审与确定成交供应商以采购包为单位。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明细

描述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单位授权书

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磋商响应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或者2023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不含磋商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磋商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b.磋商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c.磋商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格式自拟)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不含磋商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磋商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b.磋商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c.磋商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格式自拟)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信用承诺制

要求

本项目允许采用“信用承诺制”,即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磋商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①磋商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

②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信用记录要求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例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联合体成员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重大违法记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27日  至 2025年06月05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