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康产业园区光伏发电及充电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26标书发售截止时间:2025-06-01 17:00
1. 招标条件
郑州市富士康产业园区分布式光伏发电及充电工程EPC总承包项目,项目业主为郑州华润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市富士康产业园区分布式光伏发电及充电工程EPC总承包项目部。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建设地点:郑州市郑新市航空港区
2.2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郑州市富士康产业园区分布式光伏发电及充电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项目概况:项目用地为鸿富锦精密电子(郑州)有限公司B、D、E区未开发土地、已建停车场及餐厅屋顶,其中未开发土地面积约3.4万㎡、已建停车场面积约2万㎡,餐厅屋顶总面积约1.8万㎡,合计约7.2万㎡(最终以电站项目实际使用面积为准);总装机规模不小于9.72MW。
项目分两期施工,一期施工范围为D区西南、D区西北、E区东南、B区东北,二期施工范围为D15救援中心、B区西北、E区西北、B/E区餐厅屋顶。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3月25日。
详见附件1:本次谈判物资的包件划分、具体规格型号、数量和交货期等内容详见附件1:物资包件一览表。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资格的基本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符合要求的经过年审的营业执照并提供影印件;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如属于铁路产品认证采信目录内的铁路专用设备,应提供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CRCC))颁发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
(3)生产能力要求:满足交货期要求;
(4)财务能力要求:提供近两年财务年度会计报表并加盖公司盖章,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响应人须提供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质量检测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响应人在近3年(合同签订时间2021年8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响应人须提供至少1本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含封面、首面、签字盖章页和合同清单、合同总金额);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信誉,其投标产品及类似产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质量责任事故,并未在国家相关部门质量责任通报处罚期限内;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一年无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及不良履约信用记录;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在铁总、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目录期限内;
(8)其他要求:相关证件证书必须在有效期限内。近一年如有注册资金变化,请出具工商部门证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在同一包件中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参加同一包件投标;
(9)ZZFSKGFXM02-BJ-04(商品混凝土)包件采用固定单价,详见7.3.5投标物资报价表,报价表内基准价(含税)为郑州市2025年4月信息价(含税),以郑州市2025年4月信息价扣除20元/m³泵送费后非泵送价格作为报价技术,以下浮率进行报价,下浮后报价作为固定单价,过程不进行调整。
3.2除公告明确接受联合体和代理商投标外,其余均不接受联合体和代理商投标。
3.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专项资格要求和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物资包件一览表》。
3.4技术规格书中的商务要求与商务文件要求不一致处,依商务文件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6月17日17时00分……进行响应,并同时于2025年6月17日17时00分前。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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