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兴隆装饰城周边地块临时围挡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5-26
一 、 招 标 条 件

本兴隆装饰城周边地块临时围挡工程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

为自筹资金:13万元 , 招标人为 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州工业园管理办公室 。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其他。

二 、 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范 围

规模: 兴隆装饰城周边地块临时围挡约500米,高度2.2m,彩钢板厚度0.28mm,采用镀

锌方管支撑。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兴隆装饰城周边地块临时围挡工程

三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兴隆装饰城周边地块临时围挡工程: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成立不满一个年度的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第(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

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第六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2.落实政府采购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1)磋商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

二级及以上资格,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有效的);

(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磋商供应商的正式员工,提供 2024 年12 月至2025年05月

磋商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

章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文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承诺;(见格式:“磋商供应商响应

承诺书”);

4.其他资格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磋商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备注:采购人或采购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

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

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若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本人的身份

证;

若授权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参加磋商的,则提供企业法人委托书、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 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获取时间: 2025-05-27 00:00到2025-06-0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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