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苑新村二区3号楼北侧、9号楼东侧围墙(80.2米)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5-05-26本利苑新村二区3号楼北侧、9号楼东侧围墙(80.2米)工程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国有资金:8.843345万元 , 招标人为 淮安市清江浦区长西街道办事处
上海路社区居民委员会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其他。
二 、 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范 围
规模: 利苑新村二区3号楼北侧、9号楼东侧围墙(80.2米)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工
期30日历天。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利苑新村二区3号楼北侧、9号楼东侧围墙(80.2米)工程
三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利苑新村二区3号楼北侧、9号楼东侧围墙(80.2米)工程: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还须具备的特定条件:
1、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证件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有效的证件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拟派建造师资质等级: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取得B类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均在有效期内),注册单位必须为投标申请单位;(有效的证件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供应商如实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加盖供应商公章)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
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
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
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
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人公告(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到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
合格(建设、施工、监理和设计四方已签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期间的工程。
5、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
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供应商如实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
6、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授权委托代
理人及项目负责人须提供2024年12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由人社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和劳动合同。
(三)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
商,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谈判;
本项目 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获取时间: 2025-05-27 09:00到2025-05-29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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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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