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福清市龙江中下游(南门闸至滨海大通道)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经理部钢闸门、清污机招标公告

2025-05-2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清市龙江中下游(南门闸至滨海大通道)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福清市龙江中下游(南门闸至滨海大通道)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部,招标项目资金来源财社会融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

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建设单位、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有关物资管理规定,现对以上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的钢闸门、清污机进行公开招标。

1.1此次招标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7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决定修改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第23号令);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1.排涝闸站及滞洪湖工程:

排涝闸站及滞洪湖工程设计内容为龙江中下游(南门闸至滨海大通道)沿线两岸的部分滞洪区、排涝闸站及天宝陂灌渠改造(先行段工程),其中滞洪区建设内容为松潭滞洪湖、玉塘滞洪湖及玉峰滞洪湖;排涝闸站建设内容为松潭排涝闸站、玉塘排涝闸站及玉峰排涝闸站;共计3个滞洪湖,3座排涝闸站,灌渠改造。

2.2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所有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机构代码证书等。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产品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和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3、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500万及以上,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力,具有2023-2024年间任意一期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或投标人自有财务报表(需提供复印件不少于1份)。

4、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接受参与中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其他铁路项目模板招标时有重大失信行为或恶劣行为的投标人;不接受被施工企业通报的不良行为的投标人。

5、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厂或代理商2023年至今有2份及以上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合同、中标通知书、履约情况说明等)。

6、其他要求:代理商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唯一授权函,不接受转授;且必须是该授权生产厂家原厂生产的设备;代理商投标时,需出具生产商的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ISO9000系列质量证书复印件、检验报告复印件、资格声明等资料,均须加盖授权人公章(鲜章),否则视为无效。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公告时间:2025年5月26日至2025年5月30日;

购买标书时间:2025年5月26日至2025年5月30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17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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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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