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海阳核电项目5、6号机组循环水排水工程项目经理部柴油、辅助材料招标公告
2025-05-26本项目为山东省烟台市海阳核电项目5、6号机组循环水排水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山东海阳核电项目),项目业主为国核电力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
本次采购招标人为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海阳核电项目5、6号机组循环水排水工程项目经理部。
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建设单位、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有关物资管理规定,现对具备招标条件的施工柴油进行公开招标。
1.1此次招标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7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决定修改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第23号令);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山东海阳核电项目5#、6#机组循环水排水工程主要工程内容:5#、6#排水隧洞施工。
2.2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所有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柴油包件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危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属于委托营运的由受托方提供,须提供运输代理协议复印件)。
3、生产能力要求:柴油包件要求投标产品具备生产能力并提供符合国标要求的产品;。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两年度(2022年至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及相关报表,2024年12月31日后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投标物资生产商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以及招标人的技术要求。
6、供货业绩要求:应有良好的销售供货业绩,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7、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022年至今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建设单位上级以及招标人上级单位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
8、柴油包件的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销售合同,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④中标人须无偿以加油车的形式将柴油送达现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公告时间:2025年5月26日至2025年5月30日;
购买标书时间:2025年5月26日至2025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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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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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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