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2025年新闻媒体渠道广告的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26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2025年新闻媒体渠道广告的集中采购项目

2.需求概述

为配合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品牌宣传和业务发展需要,我行拟采购媒体渠道广告投放业务,投放内容根据我行整体宣传热点经分行广告评审委员会审议确定,主要为我行整体形象、各类主推产品、活动和服务等。

广告渠道包括:

新华社深圳、人民网深圳、中国基金报、证券时报、21世纪经济报道、时代周报、深圳特区报、深圳商报、深圳晚报、晶报、南方都市报、南方日报、羊城晚报、新浪网、深圳新闻网、凤凰网、宝安日报、侨报,共18家媒体渠道。

具备有上述广告渠道中6家以上广告代理经营资质的供应商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最终选择一家中标人。

(当本项目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家数不足3家时,按流标处理。)

3.采购需求

品类编码: C02 ,品类名称:广告宣传服务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项目地点:深圳市

6.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7.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对上述投放渠道中的各项服务内容填报不含税、含税投标单价以及所含增值税率,投标人须在满足本项目合格投标人条件的前提下对具备投放资质和能力的渠道下的各项服务内容完善填报含税投标单价。投标人存在任一填报的含税投标单价超过对应该项所规定的含税单价限价的情况将按照废标否决处理。(未对应填报的渠道与未提供渠道广告经营代理资质证明的情形均同样视作对该渠道未响应)

二、合格投标人条件: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主体证明文件扫描件(若供应商为分公司,需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及授权盖章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备本项目所需的渠道广告经营代理资质证明,共计涉及18家媒体细分渠道,要求投标人具备其中至少6个细分渠道以上的广告经营代理资质,请投标人罗列可投放的渠道情况清单并提供对应的广告经营代理资质证明材料扫描件(因各渠道资质授权材料形式不同,故本项目不对证明材料形式做限定,须体现具有可代理投放的能力即可);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4. 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发布公告至截标前的“信用中国”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须能证明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查询截图,须体现无行政处罚信息、列入异常经营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信息。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6.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期间未处于建设银行供应商禁用或退出期内。

7.投标人承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2)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3)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8.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如果第三方声称投标人向建设银行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侵犯其知识产权,并已就此对建设银行或投标人提起(包括威胁提起或很可能提起)法律诉讼程序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程序(简称侵权诉讼),则投标人自知悉上述事项起将立即书面通知建设银行,建设银行有权采取相应措施,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须于 2025年6月3日17时30分前……获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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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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