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荔湾区陆居路AF020210、AF020244地块项目_荔湾区陆居路AF020210酒店地块项目基坑支护及土石方设计施工招标公告

2025-05-27

荔湾区陆居路AF020210酒店地块项目基坑支护及土石方设计施工招标公告【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 2502-440103-04-01-289633
投资项目名称 荔湾区陆居路AF020210、AF020244地块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荔湾区陆居路AF020210酒店地块项目基坑支护及土石方设计施工
标段(包)名称 荔湾区陆居路AF020210酒店地块项目基坑支护及土石方设计施工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广州市荔湾区花地街道珠江隧道及花地大道以东、珠江以南、芳村大道以北。
资金来源 国有或集体投资 资金来源构成 国有或集体投资100.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本工程位于广州市荔湾区白鹅潭陆居路,酒店区占地面积5334m2,建筑面积56010m2,其中地上建面42710m2、地下建面13300m2,拟建1栋酒店,高度约99.3米,地上23层、地下两层。基坑开挖面积约6900平方米,支护周长长度约260米,开挖深度11.3米。
招标内容 完成基坑支护工程设计、基坑支护施工、土石方工程、前期工程等,具体内容以招标合同约定以及经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纸内容为准。发包人有权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对承包范围及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并按照合同约定处理,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服从,具体范围详见招标公告。
工期(交货期) 总工期75日历天,包括设计工期及施工工期。其中,设计工期: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提交成果,施工工期:本项目暂定施工总工期为45日历天。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1694.191171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3.1.1和3.1.2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3.1.1工程设计资质(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承接设计任务方):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香港企业满足参加设计部分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须提供所在国或者所在地区的政府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业组织核发的设计许可证明)。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3.1.2工程施工资质(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承接施工任务方):投标人应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即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一家单位为联合体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可参照招标公告附件二),《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确定联合体主办方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2.2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招标公告对投标人合格条件的规定,均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详见招标公告。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3.3.1拟派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单位委派)须具备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详见招标公告。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登录后查看)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5年5月27日 0时0分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6月18日 9时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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