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集宁车站2025年走行便道铺设总承揽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26受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集宁车站委托, 现就2025年走行便道铺设总承揽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符合招标项目经营范围。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熟悉铁路项目施工、交验及付款流程,具备独立签订施工安全协议、报批施工方案、申报施工计划的能力(提供近三年内已完成项目安全协议、施工方案及开竣工材料证明不少于3项)。
5.人员要求:①项目经理具备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且与投标人具有有效劳动合同和社保关系。②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与投标人具有有效劳动合同和社保关系。③安全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驻站联络员、现场防护员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6.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年1月至开标之日)具有类似铁路营业线施工项目的业绩不少于3项(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
7.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具备健全的财务制度,近三年(2022至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未处于亏损经营状态或破产状态。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信用、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法定代表人及单位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自行承诺,附官方网站查询页截图,并盖单位章。
10.投标单位中标后不得将该工程进行违法转包及分包,施工单位协作队伍必须有相关资质。
11.投标单位需进行现场核实勘察。
12.须具备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13.走行便道铺设工程所需的材料以及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单位承担。
14.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 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是否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项目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项目。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从 2025 年 5 月 27 日 8 时 30 分 起至 2025 年 6 月 3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止公开出售。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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