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办公电子器材设备等采购(计算机国产化类)招标公告

2025-05-26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办公电子器材设备等采购(计算机国产化类)招标公告

 

本采购项目为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办公电子器材设备等采购(计算机国产化类),采购人为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CGAS-Z(登录后查看)

2.项目名称: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办公电子器材设备等采购(计算机国产化类)

3.供货地点: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单位(包括长春市、公主岭市、长春市双阳区、德惠市、延吉市、龙井市、图们市、珲春市、长白山市等)。

4.采购内容:计算机设备(台式机、笔记本电脑、一体机及配件)、配套服务(兼容性测试、数据迁移、运维保障等),根据采购人的需求,完成货物的制造、供应、运输、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详见第五章服务需求)

5.入围年限:3年。

6.供应商入围数量:3家。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外资独资或中外合资企业投标。

二、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技术等方面有相应能力。供应商须为投标设备生产厂商或代理商。

2.2供应商须提供本企业近三年(2021、2022、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如公司为2023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2.3供应商须提供本企业(2024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证或免缴纳证明及(2024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免缴纳证明。

2.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5供应商须处于正常的生产经营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经营异常,或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7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2.8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5月27日至2025年6月3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时,下午13:00至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登录后查看)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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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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