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采油厂2025-2026年产能建设工程返排液委外处理服务招标公告

2025-05-2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采油厂2025-2026年产能建设工程返排液委外处理服务已由长庆油田分公司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采油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采油厂2025-2026年产能建设工程返排液委外处理服务,项目实施地点在华池县境内,主要内容为拟委托第三方对在2025-2026年产建工程作业中产生的作业返排液进行处理。第十采油厂2025-2026年产能建设工程预计8万方返排液,因产建滚动开发,存在因地质部署调整工作量发生变化的可能,结算时以实际工作量为准。本项目服务期限2年。其中2025年预计投资242.36万元,2026年预计300万元,以年度产建部署为准,需要1家服务商。
2.2招标范围: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采油厂2025-2026年产能建设工程返排液委外处理服务。
甲方负责作业返排液拉运。乙方负责作业返排液处理,对钻井泥浆上清液、压裂返排液、酸化返排液、修井废液、洗井放空水等油田作业返排液开展处理服务。
处理后水质能够满足环评文件及批复标准要求。站内设备设施符合安全环保、防洪防汛及综治维稳等管理。履约期间还应服从甲方的相关监管要求。同时,乙方须接受甲方的质量控制、水质抽检和技术指导等。
2.3服务期限:作业返排液处理技术服务为连续性服务项目,服务期限暂定为两年(即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服务合同按年签订,招标限价按一年服务期设定,投标按一年服务期分类报价;合同到期后,中标人可在服务范围和内容、标准不变、签约价格不变的条件下,年度考核合格的情况下,可续签下一年度的作业返排液处理技术服务合同。招标限价按一年服务期设定,在招标服务期内因甲方生产经营形势或生产组织形式发生重大的政策性调整,造成业务工作量萎缩或结算价格调整的,服务业务工作量(合同金额)随长庆油田公司有关政策进行调整,且不视为甲方违约。
2.4服务地点:长庆油田第十采油厂产能建设区域(华池县境内)。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6最高限价:按照油田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2025年物探钻井工程造价指标》78元/方作为最高限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含分公司),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排污许可证,且投标人处理厂应取得属地政府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且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3.3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4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
3.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0日,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具有采出水、返排液、压滤液等同类污水处理业绩(提供合同及结算发票)。
3.5人员要求:本项目须配备项目负责人1名、技术负责人(可兼职安全员)至少1名、操作人员3名(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及2025年2月至4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至少含养老)缴纳证明。
3.6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5年05月27日至2025年06月03日报名。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5年06月17日08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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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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