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重庆市第九人民医院两江分院智能物流传输系统三次招标公告

2025-05-2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第九人民医院两江分院已由重庆两江新区经济运行局以渝两江经审〔2021〕4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两江新区水土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两江新区水土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重庆市第九人民医院两江分院智能物流传输系统(第三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重庆两江新区水土新城。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重庆市第九人民医院两江分院位于水土新城,项目规划病床规模506床,总占地面积58055.84m2,总建筑面积105543.53m2。建设内容包括门诊医技住院综合楼的物流系统。物流系统包含智能轨道物流传输系统及气动物流传输系统两部分,其中轨道物流传输系统设置23个站点,气动物流传输系统设置20个站点。

2.3 本次招标项目货物采购估算金额:900万元。

2.4 招标范围:智能物流传输系统设备、管路的深化设计、供货、安装、调试和试运行、验收开通、技术服务及培训、售后维修服务。当前系统选型包括智能轨道物流传输系统、智能气动物流传输系统,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技术规格参数要求、图纸内容为准。

2.5 交货地点:重庆市第九人民医院两江分院。

2.6 交货期:150日历天。

2.7 其他:本项目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系统免费运维服务期限为2年加投标人自行承诺增加的免费运维服务期。

3.政府采购工程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以投标货物的下列身份参加投标:

制造商

代理商(包括经销商、制造商下属销售子公司)

3.1.1 投标人为制造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为代理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投标货物制造商授权书;

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投标货物制造商应符合上述3.1.1项的规定。

3.2 投标人还应在业绩、资金、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6-20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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