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永吉县城排水防涝管网及设备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2025-05-26
一.招标条件

 永吉县城排水防涝管网及设备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监理招标已由永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永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永吉县城排水防涝管网及设备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监理招标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永发改审批〔2025〕4 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县级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该项目改造 DN300-DN1500 排水管线 4411 米,改造排涝通道3897 米,水渠淤堵清掏 33306.91 立方米,排水管线清掏 21628.32 立方米,购置排水防涝设备 51 台/套及智慧化设备 5395 合/套、改造小桥 1 座,及相关附属设施的提升改造。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施工阶段及工程保修期、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2.3建设地点:永吉县县城区。

2.4计划工期:2025 年6月25日-2025 年 09 月 30 日,共97日历天。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的要求。

  2.6招标控制价:83.3530万元(有超过该控制价的投标,否决其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须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工程,并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投标单位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应符合《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吉建招〔2017〕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获奖工程业绩加分管理的通知》(吉建招〔2017〕8号)及《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吉建招〔2017〕9号)文件的规定;

3.6凡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不到的企业和管理人员,将否决其投标;

3.7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8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9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10本项目执行《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吉建管〔2020〕8号)及《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部分内容的通知》(吉建管〔2023〕20号)中相关规定;

3.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5月26日8:00至2025年6月15日16:00前……领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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