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昌南燕湾项目售楼处室内精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2025-05-26本招标项目华昌南燕湾项目售楼处室内精装修工程已由 万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以海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海南华昌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登录后查看)
2.2建设内容及规模:规划用地总面积为189499.17㎡,总建筑面积为67663.60㎡,计容建筑面积为53059.76㎡。
2.3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含售楼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及精装二次机电工程 ,具体参照《2025-03-20根据图纸答疑调整图纸》 版精装修图纸及物料表,包括但不限于装修区域范围内地面工程 、天花工程、墙面工程、固定家私、卫浴五金(洁具安装) 、室内门窗工程(含锁具五金 )、 电气工程(含动力设备供电) 、二次给排水工程 、工程照明、 以及必要的拆改工程 , 以上工程施工范围内的垃圾清理 、卫生清洁、开荒清洁工作及交付前的半成品及成品保护工作等 。包括材料购置 、运输、制作、安装、缺陷修补、维护等合同规定的和可以合理推断出的全部工作 ,具体以设计施工图为准。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招标控制价:人民币7107381.12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 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的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要求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明确各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 , 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施工资质或资格以及施工能力;(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 ,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本数),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须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投标及缴纳投标保证金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投标人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3.5 “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 5 月 27 日至 2025年 6 月 4 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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