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通州湾三级防控体系、园区一园一档系统、LDAR管理平台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2025-05-2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州湾三级防控体系、园区一园一档系统、LDAR管理平台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通州湾示范区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建设交通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项目规模:总投资约6500万元。

(3)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定生效之日起至通州湾三级防控体系、园区一园一档系统、LDAR管理平台项目通过合同验收。

2.2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

(2)招标范围:对通州湾三级防控体系、园区一园一档系统、LDAR管理平台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2年5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信息化监理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和监理合同,否则不予认可。

3.3拟派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备国家人社部和工信部联合颁发的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

3.4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为准);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须提供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与投标单位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其他要求:未尽事宜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资格审查合格标准。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6月11日09时30分。

5.2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06月11日09时30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6月11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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