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放射性废物运输安分编制服务采购公告
2025-05-27放射性废物运输安分编制服务-谈判采购采购公告
本采购项目放射性废物运输安分编制服务项目(采购编号:404C-FW-GKJT-25-1054),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谈判采购。
2.1项目名称: 放射性废物运输安分编制服务项目。
2.2服务地点: 甘肃省嘉峪关。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安分报告编制60天完成,具体服务期限以协助甲方完成放射性废物的安全运输过程取证为止。
2.4服务范围:按甲方提出的技术要求,开展某项目采用专用运输容器RY-1进行放射性物品运输全过程的安全分析报告的编制,并协助甲方取得该放射性物品运输工作的许可。(详见第五章甲方需求)。
本次采购要求响应人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资质要求:
3.2财务要求:
/
3.3信誉要求:
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企业处于正常经营状态,应提供以下资料:
(1)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均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记录;
(2)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记录,企业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查询结果;
(3)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企业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查询结果;(事业单位可不提供)
注:在评审过程中,如评审组对响应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存疑(响应人提供截图有误、模糊)及未提供查询截图的,评审组应对上述记录进行现场核实;如有不一致,以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并在评审报告中进行说明并补充查询截图。
3.4 业绩要求:
响应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至少签订过一项安全分析报告书编制相关业绩证明,须提供业绩或能力证明材料,如合同复印件关键页(应至少包含首页、总金额页、签章页和内容页)或其他证明材料(如协议单、订单、验收单据、结算发票)。以上均须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
3.5 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须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需证明其开标前3个自然月内仍在缴纳社保)或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6 其他要求:
(1)已经列入不良行为清单的或受到公司处罚的供应商的,在处罚期间,其法人或担任公司经营管理者与其他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的,该公司与受到处罚的供应商均不得参与本项目。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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