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界首市回民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27
1.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界首市回民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界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界首市回民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发改审批〔2025〕65号文;

1.4招标人:界首市城市管理局(界首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1.5项目业主:界首市城市管理局(界首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1.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1.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9评标办法:评定分离。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界首市回民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2.2招标项目编号:FY2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FY2

2.5建设地点:安徽省界首市;

2.6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3大项,分别是回民沟周边片区雨污分流工程、回民沟暗涵段综合整治工程以及新建污水处理厂和中水回用配套项目,具体如下:

2.6.1回民沟周边片区雨污分流工程包括社区内部合流制管网、小区及企事业单位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其中合流支巷管网工程更新改造UPVC管约226公里、PE管约159公里、新建检查井同时进行路面、铺装、绿化破除恢复工程;小区及事业单位管网工程更新改造UPVC管约137公里、PE管约96公里,新建检查井同时进行路面、铺装、绿化破除恢复工程,改造管径DN300-DN2000。

2.6.2回民沟暗涵段综合整治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管涵新建、清淤、加固。

2.6.3新建规模4万吨/日的污水处理厂、2万吨/日中水回用及配套管网工程;

2.7项目投资估算:100459.08万元,勘察设计费约2009万元;

2.8设计服务期限:120日历日内向招标人提交全部施工图成果文件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具体服务期限以签订合同后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为准;

2.9招标范围:界首市回民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全部工作内容,包括并不限于地质勘察、工程测量、回民沟暗涵结构检测、回民沟暗涵内现状检测、规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方案设计)、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二次深化设计、深基坑加固等专项设计、全套成果资料制作、设计方案汇报、施工阶段设计跟踪服务、其他相关图纸设计内容以及在招标、施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内的技术配合服务等;

2.10项目类别:市政公用工程设计;

2.11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规划资质:具备城乡规划或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3.2工程勘察资质: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2)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3)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3.3工程设计资质: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资质;

3)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3.4投标人业绩要求:自/年/月/日以来(以/为准),投标人须具备/业绩。

3.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

3.6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自/年/月/日以来(以/为准),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业绩。

3.7投标人财务要求:/。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8.1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认定。联合体协议作为资格评审因素,应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各方职责分工、合同份额占比,未明确的将作为否决投标文件条款;

3.8.2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即应具备满足联合体协议约定的成员分工所需的资格条件和能力,且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投标人资质要求中的至少一项资质;

3.8.3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资质;

3.8.4联合体协议约定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

3.8.5除联合体协议书和中小企业声明函由联合体全部成员共同签署外,投标文件其余部分由联合体牵头人签署;

3.8.6联合体全部成员最多不得超过3家。

3.9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10按照财政部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本项目属于3.10.1情形:

3.10.1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3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10.2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不低于/%,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10.3第/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算金额/万元,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不低于/%,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10.4投标人通过联合体形式实现的,应该在联合体协议中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10.5投标人通过明确分包形式实现的,发承包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投标时需提供落实促进发展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承诺。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3.11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05月27日至2025年06月17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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