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国控围场100MW风电储能项目升压站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5-05-27本招标项目承德国控围场100MW风电储能项目已由承德市行政审批局以《关于承德国控围场100MW风电储能项目核准的批复》(承审批核字〔2023〕72号)及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承德国控围场100MW风电储能项目变更投资主体的复函》(冀发改函〔2024〕25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德御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占比20%、80%,招标人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德御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承德国控围场100MW风电储能项目升压站工程EPC总承包。2建设地点:河北省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下伙房乡。3项目概况:本项目装机容量为100MW,拟安装16台单机容量6.25MW风力发电机组,以租赁形式配套20MW/40MWh储能系统。本项目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风力发电机组经4回35kV集电线路汇集至新建220kV升压站后,再经1条220kV线路送至牌楼500kV汇集升压站,具体接入系统方案待接入系统批复后确定。4工程质量要求:满足《风力发电工程达标投产验收规程(NB/T 31022-2012)》要求。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时间暂定2025年7月10日;首期并网发电时间暂定2025年9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暂定2025年12月31日。此为预计工期,以实际工期为准。具体进场时间以监理人签发书面通知为准,实际工期视工程进度情况调整。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承德国控围场100MW风电储能项目的升压站工程采用EPC总承包模式招标。本工程EPC范围中设计工作包括本项目升压站工程及风电场工程(不含项目配套储能及220kV送出线路部分);除设计工作外,其余工作内容均不含项目风电场、配套储能及220kV送出线路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升压站及升压站进站道路等全部工程的设备和材料采购、施工、调试、试运行、服务、协调等全过程的EPC总承包。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即便在招标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运行所必须的,则仍须纳入本次招标范围。本工程作为EPC总承包交钥匙工程,除招标人另行委托的内容外,包括完成达标投产验收并全部移交生产及质保期内所有工程内容所需的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风力发电)专业甲级资质,且资质证书均在有效期内(联合体投标的,负责设计工作的须满足);施工资质: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承装、承试二级(含)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资质证书均在有效期内。
3.1.2业绩要求:设计业绩: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3项100MW及以上风电项目工程(包含升压站工程及风电场工程)设计业绩(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负责设计工作的须满足)。施工业绩: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升压站项目EPC或PC总承包业绩或至少具有1项装机容量100MW及以上风电项目工程(包含升压站工程及风电场工程)EPC总承包业绩。业绩以合同原件为准,投标文件中附清晰可辨的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须体现合同项目名称、签订时间、项目规模、印章及签字,否则不予认定为合格的业绩证明材料。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在近3年内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曾在任何合同因违约导致诉讼并败诉或属投标人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近3年内不曾因投标人不良行为遭受行政处罚、停产整改或重大质量事故等。须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
3.1.4信誉要求:(登录后查看)
3.1.5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设计负责人: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具有有效的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执业(职业)资格证书及具有电气工程专业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以设计负责人身份完成过不少于2项100MW及以上风电项目工程(包含升压站工程及风电场工程)设计业绩,须附业绩合同原件扫描件,合同中需体现承包范围、装机容量、合同签订时间,并体现设计负责人姓名。如不体现设计负责人姓名还需提供甲方相关证明材料或公司任命文件原件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项目经理: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同时具有中级(含中级)工程师以上职称、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以项目经理(或副经理、技术负责人)身份完成过不少于1项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升压站项目EPC或PC总承包业绩或不少于1项装机容量100MW及以上风电项目工程(包含升压站工程及风电场工程)EPC总承包业绩,须附业绩合同原件扫描件,合同中需体现承包范围、装机容量、合同签订时间,并体现项目经理姓名。如不体现项目经理姓名还需提供甲方相关证明材料或公司任命文件原件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技术负责人:拟委任的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同时具有高级(含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以项目经理(或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或副总工)身份完成过不少于1项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升压站项目EPC或PC总承包业绩或不少于1项装机容量100MW及以上风电项目工程(包含升压站工程及风电场工程)EPC总承包业绩,须附业绩合同原件扫描件,合同中需体现承包范围、装机容量、合同签订时间,并体现技术负责人姓名。如不体现技术负责人姓名还需提供甲方相关证明材料或公司任命文件原件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其中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注册专业应互补,不得相同,即项目经理为机电工程专业的,技术负责人应为建筑工程专业,反之亦然。且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本项目实施期间未在其他项目任职,投标人须就此出具承诺函,待中标后提供任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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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2)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4)联合体成员(含牵头单位)数量不超过3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5-27 12:00至2025-06-02 18: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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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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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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