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四局集团第九工程有限公司吊排制造及安装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2025-05-27
设备名称 |
规格 |
数量(台/套) |
交货工期 |
交货使用地点 |
交货状态 |
吊排 |
500吨吊排 |
1 |
2025年8月30日到厂,9月15日安装完成,交付使用 |
南通市通州湾示范区临港产业园幸福路49号 |
出厂验收合格 |
吊排 |
350吨吊排 |
2 |
|||
合计 |
1 |
2.竞标单位请于2025年5月27日10:30时至2025年5月30日10:30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3.合格竞标人资质条件
3.1竞标人应当是国内注册生产本次竞标设备的生产商或生产商,代理商需取得竞标设备的生产商授权书;
3.2竞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3竞标人必须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
3.4竞标人必须具有吊排的设计、制造、销售业绩;
3.5竞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被接管、财产被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被暂停或取消竞标资格;3.6竞标人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三年内无征信失信记录,无与中国中铁股份公司所属二级、三级公司的经济纠纷诉讼记录;3.7竞标设备的设计和制造符合有关规范、规定的要求及使用的要求,并且有足够的资源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
3.8竞标设备制造厂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质和能力,有同类设备设计制造的经验;
3.9不得具有两个及以上竞标人在同一包件存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或代理同一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竞争性谈判设备;
3.10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视为串标围标,在开标前和开标后评标过程中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投标人资格:
3.10.1相同联系人、相同联系电话、相同IP地址;
3.10.2竞争性谈判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3.10.3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10.4不同投标人的竞争性谈判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3.10.5不同投标人的竞争性谈判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3.10.6不同投标人的竞争性谈判文件相互混装;
3.10.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4.竞争性谈判文件递交
4.1竞争性谈判文件递交:于2025年6月04日9:00时,将竞争性谈判文件纸质版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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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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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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