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院三部集成研发设计中心建设项目(集成研发设计中心等3项)空调设备采购资格预审公告
2025-05-27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货物采购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能力3.1.1本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应是采购货物的:□ 制造商√制造商或代理经销商(简称“代理商”)3.1.2申请人为制造商的,应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资质,近 三 年(2022年 5 月 1 日起至 2025 年 2 月 28日止)合同金额在1200万(含)及以上的空调设备供货 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3.1.3申请人为代理商的,应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资质,近 三 年(2022年 5 月 1 日起至 2025 年 2 月 28日止)合同金额在1200万(含)及以上的空调设备供货 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同时还应满足以下要求:(1)投标设备制造商应具备资质,投标设备供货业绩及其他要求;(2)申请人应提供采购货物的制造商授权委托书;(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4)其他要求: / 。3.2 本货物采购项目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接受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 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货物采购项目中参加资格预审。3.3其他要求: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文件获取时间: 2025-05-27 16:00:00 - 2025-06-03 16:00:00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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