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电力建设万宁市北大镇车田村建筑用花岗岩矿项目电力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2025-05-27
一、采购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七公司万宁花岗岩矿项目(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以公开询比方式采购万宁北大镇建筑用花岗岩矿项目部生产设备所需电力采购,资金已落实,用于本次询比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海南省万宁市北大镇西侧约8km,距万宁市中心约29km,行政辖区为万宁市北大镇。项目矿区面积0.530km2,花岗闪长岩矿资源量为2816.44万m3,剥离量603.50万m3,剥采比0.21:1(m3/m3),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主砂石生产系统设计年生产规模为500万t/a,生产能力1200t/h;剥离物生产系统年产60万吨。规划新建骨料成品运输公路连接414县道,规划新建绕北大镇的专用运输道路。运行过程中应根据市场产品级配需求变化,通过生产工艺动态调整实现供料平衡。以绿色矿山的理念和标准建设,以实现环境生态化、开采方式科学化、资源利用高效化、管理信息数字化和矿区社区和谐化的绿色矿山。

2、采购范围:万宁市北大镇车田村建筑用花岗岩矿项目所需电力采购。

3、采购数量

本次采购的电力2500万度,用于项目现场施工使用。

序号

物资名称

输出电压

单位

数量

备注

1

电力

380V

万度

2500

 

3.1本次采购数量仅为预估数量,最终结算数量以双方验收签认的实际数量为准,实际供应数量减少时,采购人不对询比供应商进行任何补偿。

3.2本次采购固定综合单价方式报价,报价为“低峰”、“平段”、“高峰”用电的综合代理购电价格(含税),报价包含但不限于电度输配电价、系统运行费用折价、上网环节线损电价、政府性基金及附加费外,人工费、材料费、偏差考核费、税费等各项费用,供应商应根据市场行情、竞争情况及自身管理水平,技术力量自主报价,充分考虑服务期间各类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价等报价认为有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提供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采用一票制,税率13%。

3.4结算及支付方式:

3.4.1应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于 2025年3月21日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工商业电力用户直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工作的补充通知》要求,新投产的10千伏及以上且报装容量大于1000千伏安及以上的工商业用户,要直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进入电力市场交易后的电费缴纳仍由海南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招标签订合同只作为满足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于 2025年3月21日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工商业电力用户直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工作的补充通知》的要求。实际支付仍支付给海南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3.4.2按月结算,结算时段为本月1日至本月30日,由海南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供电系统校定电表实际使用数量为结算数量,双方进行核对并签字确认,此单据为项目部结算付款凭证之一。

3.5付款方式:项目部与海南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双方办理结算完成后,海南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当期结算金额全额发票(发票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买方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买方收到发票后次月10日前支付结算金额的100%,支付给海南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4、服务期:一年(2025-2026年),合同签订双方负责人现场电表复核后开始计量,采购人在第一年的合同到期前1个月对中选单位的履约情况进行考核评价,若考核评价不合格或中选单位在海南电力交易中心被撤消、退出售电公司交易资格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不再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5、使用地点:万宁市北大镇花岗岩矿项目施工现场

7、质量要求:

(1)满足电能质量国家标准要求。

(2)符合电能质量国家《供电电压偏差》(GB/T12325-2008)、《电力系统频率偏差》(GB/T 15945-2008)、《三相电压不平衡》(GB/T 15543-2008)、《电压波动和闪变》(GB/T 14549-1993)、《公用电网谐波》(GB/T 14549-1993)、《公用电网间谐波》(GB/T 24337-2009)、《电能质量检测设备通用要求》(GB/T 19862-2005)、《电磁兼容试验和测试技术 供电系统及其所连设备谐波、谐波的测量和测量仪器导则》(GB/T 17626.7-2008)、《电能质量测试分析仪检定规程》(DL/T 1028-2006)。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必须持有具有国家要求的相关资质(包含营业执照)许可证书,应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供应商必须具备海南省参与电力市场交易资格,并附交易资格证明材料。

3、供应商近3年海南省区域内的售电服务(2023年4月-2025年4月)业绩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合同金额在300万元及以上。业绩证明材料满足:合同扫描件及配套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1份,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和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必须清晰可辨。

4、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供应商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报价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报价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

证明材料:相关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扫描上传系统。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竞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7、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竞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竞标法实施条例》禁止竞标的情形。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06月04日14:00前(北京时间)……获取采购文件。

2、有意参加的供应商需在线上传下列资料及购买采购文件缴费凭证后方可下载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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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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