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乌石化2025年炼油二部正己烷装置苯加氢催化剂招标公告

2025-05-2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乌石化2025年炼油二部正己烷装置苯加氢催化剂  招标人为  乌鲁木齐石化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正己烷装置苯加氢催化剂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产品范围:苯加氢催化剂:7m³(撇头量,苯加氢催化剂堆密度参考0.80~1.0g/cm3 )

2.2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到货

2.3交货地点:(登录后查看)

2.4技术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或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3.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投标人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事业名单;

3.5、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或相应国际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6、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在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前使用过程中未发生安全、质量责任事故,并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或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7、供货方必须提供2016年1月1日以来不少于2家同系列或者相同催化剂在中国炼油或化工企业的应用业绩,业绩要求使用该催化剂的反应器原料量≥2万吨/年,且连续使用2年以上。能符合本项目的主要操作条件的同类装置使用业绩;提供的业绩证明需附业绩表,业绩表应包含所供产品名称、反应器原料进料量、用户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如下表:

序号

催化剂名称

反应器进料量

(不包括循环量)

用户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

         

2

         

……

         
 

业绩证明文件形式:有效销售合同、使用证明及发票和对应发票查验截图,使用证明主要描述催化剂装填量、原料加工量、目标产品的质量指标及运行稳定性等内容。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5 年 5 月 27 日 13 时至  2025 年 6月 3 日 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下同)内完成以下两个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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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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