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采购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保定医院信息化系统采购公告
2025-05-271.1项目名称: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保定医院信息化系统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1.3采购人:中国环球租赁有限公司
1.4采购实施机构:(登录后查看)
1.5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6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建设内容包括信息平台、大数据中心、统一预约管理平台、HIS、电子病历、临床路径系统、LIS、输血管理系统、PACS、心电电生理管理系统、康复系统、通用治疗系统、手术麻醉信息系统、重症监护信息系统、智能护理、静配中心系统、体检系统、病案质控及统计管理系统、危急值管理平台、医院感染智能管理系统、传染病上报管理、单病种上报系统、不良事件管理系统、血透系统、临床试验信息管理系统、生物样本管理系统、合理用药、事前审方、处方点评、名老中医传承系统、中医治未病系统、中医临证顾问系统、临床辅助决策系统、远程会诊及手术示教、DIP管理信息系统、智慧监督系统、医保控费系统、院前急救系统、患者智慧服务系统及其物联网平台、智能随访系统、ICU探视系统、医院网站、HRP、科室成本管理系统、医疗服务项目成本管理系统、病种成本管理系统、综合成本运营管理系统、医院绩效管理系统、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物资管理系统、人力资源管理系统、运营决策分析系统、消毒供应室管理系统、统一对账平台、智能晨会系统、实训中心管理系统、中医临床思维综合训练系统、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系统与360评价系统一体化平台项目、业务流程管理平台(OA)、科研项目管理系统、医务管理、电子签名、智慧安保、智慧后勤、商业数据库软件等。具体详见“第五章 采购需求”
2.2分包情况、最高限价及其他要求:
包号 |
包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最高限价(如有) |
最高限价单位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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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保定医院信息化系统采购项目 | 1 | 项 | 9023.36 | 万元 | 合同签订两年内交付所有产品 | 甲方指定地点 | |
备注 |
01:若响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 /
(2)财务要求: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3年或2024年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业绩要求:供应商所响应产品(系统)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备3个销售业绩。
(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
(6)其他要求:
①所响应产品属于软件的,必须取得核心业务系统(HIS、LIS、PACS、电子病历系统、信息平台)的著作权,并提供证明材料;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必须具有核心业务系统正规授权。
②所响应产品属于硬件的,供应商为硬件生产商的,必须取得硬件产品的销售许可,并提供证明材料;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必须具有对应硬件产品的正规授权。
③供应商须具备相应项目的实施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项目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供应商应提供承诺函。
④供应商应按规定购买本项目的采购文件。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分包或者未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项目的采购活动;
(3)因执行通用技术集团系统内采购项目中发生过严重违约行为或被列入通用技术集团供应商管理黑名单的,不得参与项目的采购活动;
(4)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无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05月27日 13时30分到2025年06月06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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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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