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钻采工程技术研究院加速度测量探头物资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2025-05-2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加速度测量探头物资采购(二次招标)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钻采工程技术研究院,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加速度测量探头物资采购(二次招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加速度测量探头物资采购(二次招标)

2.2项目背景概况:根据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钻采工程技术研究院整体安排,本次采购物资属于 A43大类: 过程控制仪表与系统,其中:A43130201 、在线分析仪表配件 属公司集中采购目录外二级物资,实施“一单一采”采购;估算金额348万元,含13%增值税、运输费、包装费等所有费用。

2.3招标范围:1项60件在线分析仪表配件。

序号

物料组

材料名称

单位

预计采购

数量

预计单价(元)

金额(元)

交货地点

产品标准&技术要求

备注

1

A43130201

加速度测量探头

60

58000 

3480000

四川广汉

SY/T 5416.1-2016

 
   

合计

60

 

3480000

   
  2.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订单下达之日起60日内可分批交货。

交付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止。

2.5交货地点:送货至四川广汉招标人基地。

2.6质量标准:详见技术规格书。

2.7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

序号

材料名称

计费单位

数量

最高投标

限价(单价)

最高投标限价(总价)

1

加速度测量探头

60

58000

3480000

 

合计

 

60

 

3480000

 

2.8定标原则:

2.8.1 “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应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有效投标人数为N:

当N>4时,每标包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当N=4或3时,每标包推荐2名中标候选人;

当N<3时,如果评标委员会经评议认为仍然具备竞争性,本项目每标包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如果评标委员会经评议认为缺乏竞争性,本次招标失败。

当综合得分一致时,价格得分靠前者优先;价格得分一致时,技术得分靠前者优先。

2.8.2招标人按照管理权限及程序对招标结果履行审批后,确定中标人,原则上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或因环保限产等原因,排名第一中标候选人不能保证生产需要时,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

2.8.3投标人签订合同需取得中国石油集团或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供应商准入,准入范围包含标的物物料编码,如没有及时办理供应商准入及产品准入。若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无法取得供应商准入,则取消中标人中选资格,顺延给下一家中标候选人。

2.8.4 若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组织实施的其他招标项目中发生失信行为且当前处于待认定处理期间,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履行告知义务。对于正式认定处理的失信行为导致暂停投标资格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本项目接受标的物的制造商、代理商、贸易商投标。(代理商、贸易商投标需提供制造商销售授权,一家代理商只能代理一个品牌,若代理两个品牌同时投标,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转包。

*4信誉要求:

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4.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4.3承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4.4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5.财务要求:

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未被宣告破产,资不抵债或其他未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成立日期晚于2025年1月1日的,提供经中介机构认定的财务报表。

*6.业绩要求:

提供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少于10万同类产品业绩,因涉及到其他客户保密协议敏感信息需要覆盖。(提供合同、增值税发票扫描件)(代理商、贸易商不能提供制造商业绩)

*7.投标人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投标人须满足本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中*条款要求。

*9.投标人应按照本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招标项目合规管理承诺书》的格式内容提供承诺。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5 年5 月27日至于 2025 年6月3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内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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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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