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吉林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吉林省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指导中心)汽车租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5-27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1/2/3

2.采购计划编号:20号

3.项目名称:吉林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吉林省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指导中心)汽车租赁服务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931,700.00元;

6.服务需求:

包号

服务名称

数量

单项预算金额

(元)

简要服务需求

01包

吉林省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机动防御及吉林省地质灾害搬迁避让三年行动方案项目汽车租赁服务

1项

246,900.00

详见第五章“服务需求”

02包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生态修复项目汽车租赁服务

1项

389,700.00

详见第五章“服务需求”

03包

吉林省地下水地质环境监测与水资源基础调查及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项目汽车租赁服务

1项

295,100.00

详见第五章“服务需求”

备注: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7.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自合同签定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8.服务地点:吉林省内(甲方指定地点);

9.服务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微企业在投标时应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应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投标的应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国家最新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相应服务的供应商;

3.2财务要求:供应商需提供近两年(2023年及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供应商为2025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即可);

3.3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并提供近一年来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

3.4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被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的磋商;

3.6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磋商活动;

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8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5月27日至2025年06月0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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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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