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新宾县2025年义务教育学生营养午餐大宗食材猪肉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5-27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新宾县2025年义务教育学生营养午餐大宗食材猪肉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750312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查看

003包:西片区:永陵镇、木奇镇、上夹河镇、南杂木镇、榆树乡。

一、简要说明

★1、采购人保留进一步修改供应规格、数量、供货要求等权力。投标人若接到中标通知后,必须保证在规定时间内遵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按照新鲜猪精肉规格进行供应,并保证每一批次出厂都有检验报告,每年两次出具第三方检验报告。

★2、投标人中标后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以所在乡镇当地当日鲜肉价格为参考依据,相同部位猪肉及相关副产品价格不得超过当地相同部位相同品质猪肉当日市场价格。必须依据学校需求及用量进行配送。如同品猪肉市场价格波动较大,则采取浮动价格策略,即投标的价格+同品市场价格的增减额,市场价格波动的研判依据以同品猪肉在各乡镇菜市场价格为准。

★部位:按照学校指定部位(猪肉、排骨及猪肉相关副产品)及要求进行提供。

二、基本要求

★ 1、投标人所报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该产品的全部合同内容的价格体现。应包括投标人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须支付或发生的费用(包括供应、包装、运输到供货现场和装卸、保险及其他各类费用等)和拟获得的利润、应交纳的各种税、费等所有费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各种费用、市场风险、食品检验、责任、合同主要条款和付款条件等。

★2、原则上合同执行期间,供货价格以投标基准价格为准。

★3、新鲜的界定。如跨乡镇配送,必须使用冷藏车必须全程配送,防止二次污染。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证明。

4、采购人具有对商品随时抽检的权利,并具有每天猪肉进入新宾县中小学食堂索要出场检验报告的权利。同时抽检结果依照中标后签订的合同规定条款给予执行。

三、标的物

本次招标标的物为新鲜猪肉。

★中标单位不同批次的猪肉须每批次提供相对应的检验报告。

四、质量要求

★1、新鲜猪肉必须实行定点屠宰分割、集中检疫,鲜猪必须实行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屠宰条件必须符合GB/T17237的要求,生猪屠宰加工的操作执GB/T17236的规定。卫生和检验按GB9959.2--2008标准执行。卫生和检验GB9959.3--2019标准执行。

2、新鲜猪肉必须具有动物检疫、检验合格证明和出厂检验报告。

★3、新鲜猪肉中的药物残留量、细菌、病毒等病源微生物以及重金属含量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卫生标准。

★4、新鲜猪肉中不得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所污染。冷藏车必须全程配送,防止二次污染。

★5、新鲜猪肉不得是来自疫区或是与疫区毗邻的地方。

★6、新鲜猪肉必须不含有瘦肉精、不得检出非洲猪瘟病毒。

五、供货期限

★本次招标履约期限为一年,具体以采购合同约定为准。新鲜猪肉按照学校需求进行配送。

六、退出机制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中标资格:

1、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被监管部门吊销或注销许可证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被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

2、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

3、供货商都无法提供新鲜猪肉;

4、投标结束的一个月内因其它原因供货商都无法履行合同的。

七、其它要求

1、运输要求:按采购方指定用户送货上门,包装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无破损、无污染、无污物,表面清洁卫生等要求,指定车辆运输。如出现上述情况,用户有权拒绝收货。  

2、提供票证:每批次供货时需要向用户单位提供出厂合格证、第三方检验合格证或本批次检验报告、发货票、货物来源证明等文件。同时要提供运输车辆信息、驾驶人信息和送货人信息。

3、食品安全责任险:中标供应商需要就所供商品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涉及范围为所供应货物用户单位所有在校义务教育学生(以学籍为准)。依据《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 鼓励学校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4、售后服务:供应商需要承诺对所供产品非用户方人为因素不能使用的货物无条件调换,包括剩余质保期时间短,存储时出现变质等问题。

★5、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一定时期价格涨跌很大(超过原市场价格±15%)结算价格需要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6、中标供应商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的规定,如果发现供应的食品不合格,除全部退货外,将取消供货资格,并由中标供应商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需方的就餐者由于食用了供应商提供的食材发生了腹泻、食物中毒以及其他不良反应,经食品卫生职能部门检验确定后,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后果严重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中标供应商需提供食材溯源。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4

预算金额(元):343026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查看

004包:南片区:平顶山镇、苇子峪镇、大四平镇、下夹河乡。

一、简要说明

★1、采购人保留进一步修改供应规格、数量、供货要求等权力。投标人若接到中标通知后,必须保证在规定时间内遵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按照新鲜猪精肉规格进行供应,并保证每一批次出厂都有检验报告,每年两次出具第三方检验报告。

★2、投标人中标后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以所在乡镇当地当日鲜肉价格为参考依据,相同部位猪肉及相关副产品价格不得超过当地相同部位相同品质猪肉当日市场价格。必须依据学校需求及用量进行配送。如同品猪肉市场价格波动较大,则采取浮动价格策略,即投标的价格+同品市场价格的增减额,市场价格波动的研判依据以同品猪肉在各乡镇菜市场价格为准。

★部位:按照学校指定部位(猪肉、排骨及猪肉相关副产品)及要求进行提供。

二、基本要求

★ 1、投标人所报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该产品的全部合同内容的价格体现。应包括投标人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须支付或发生的费用(包括供应、包装、运输到供货现场和装卸、保险及其他各类费用等)和拟获得的利润、应交纳的各种税、费等所有费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各种费用、市场风险、食品检验、责任、合同主要条款和付款条件等。

★2、原则上合同执行期间,供货价格以投标基准价格为准。

★3、新鲜的界定。如跨乡镇配送,必须使用冷藏车必须全程配送,防止二次污染。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证明。

4、采购人具有对商品随时抽检的权利,并具有每天猪肉进入新宾县中小学食堂索要出场检验报告的权利。同时抽检结果依照中标后签订的合同规定条款给予执行。

三、标的物

本次招标标的物为新鲜猪肉。

★中标单位不同批次的猪肉须每批次提供相对应的检验报告。

四、质量要求

★1、新鲜猪肉必须实行定点屠宰分割、集中检疫,鲜猪必须实行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屠宰条件必须符合GB/T17237的要求,生猪屠宰加工的操作执GB/T17236的规定。卫生和检验按GB9959.2--2008标准执行。卫生和检验GB9959.3--2019标准执行。

2、新鲜猪肉必须具有动物检疫、检验合格证明和出厂检验报告。

★3、新鲜猪肉中的药物残留量、细菌、病毒等病源微生物以及重金属含量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卫生标准。

★4、新鲜猪肉中不得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所污染。冷藏车必须全程配送,防止二次污染。

★5、新鲜猪肉不得是来自疫区或是与疫区毗邻的地方。

★6、新鲜猪肉必须不含有瘦肉精、不得检出非洲猪瘟病毒。

五、供货期限

★本次招标履约期限为一年,具体以采购合同约定为准。新鲜猪肉按照学校需求进行配送。

六、退出机制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中标资格:

1、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被监管部门吊销或注销许可证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被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

2、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

3、供货商都无法提供新鲜猪肉;

4、投标结束的一个月内因其它原因供货商都无法履行合同的。

七、其它要求

1、运输要求:按采购方指定用户送货上门,包装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无破损、无污染、无污物,表面清洁卫生等要求,指定车辆运输。如出现上述情况,用户有权拒绝收货。  

2、提供票证:每批次供货时需要向用户单位提供出厂合格证、第三方检验合格证或本批次检验报告、发货票、货物来源证明等文件。同时要提供运输车辆信息、驾驶人信息和送货人信息。

3、食品安全责任险:中标供应商需要就所供商品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涉及范围为所供应货物用户单位所有在校义务教育学生(以学籍为准)。依据《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 鼓励学校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4、售后服务:供应商需要承诺对所供产品非用户方人为因素不能使用的货物无条件调换,包括剩余质保期时间短,存储时出现变质等问题。

★5、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一定时期价格涨跌很大(超过原市场价格±15%)结算价格需要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6、中标供应商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的规定,如果发现供应的食品不合格,除全部退货外,将取消供货资格,并由中标供应商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需方的就餐者由于食用了供应商提供的食材发生了腹泻、食物中毒以及其他不良反应,经食品卫生职能部门检验确定后,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后果严重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中标供应商需提供食材溯源。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27日16时00分至2025年06月04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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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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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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