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安能一局南宁分公司隆安振东光伏项目水土保持工程专业分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27
2.招标内容

项目概况:隆安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场地所在地位于广西南宁市隆安县,那傍屯和那坛屯附近。可通过南百高速及金鸡滩水电站厂区道路直达,交通便利。原项目规划容量35MW(直流侧48.0816MWp),容配比1.37,东义地块规划容量约28MWp(直流侧),本工程光伏场区施工内容:光伏桩基础(现浇灌注桩)、光伏组件支架安装、箱变基础土建及安装、接地环网及发电厂电气调试。该项目光伏场区地块工程属原合同规划容量。

工程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隆安县境内

标段计划工期:【2025】年【4】月【15】起至【2025】年【7】月【31】日止,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招标范围:主要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播撒狗牙根草籽、陡坡爬山虎种植爬山虎、DN400钢筋混凝土涵管、钢筋混凝土涵管基础、1m×1m浆砌片石消力池、1m×1m浆砌片石沉砂池、400×400土质排水沟(两侧植草+底部150厚干砌片石)、400×400浆砌片石排水沟等施工内容。(含材料的卸车、运输、保管、二次转运)。

具体分包内容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营业执照为存续营业状态,营业执照正常营业;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投标人在近 3 年内(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投标人在近 3 年内(同上)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

3.4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3.5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3.6①投标人提供清晰的连续最近三年完整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扫描件(审计报告需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审验章),成立不足三年从成立日起算。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必须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证明;①最近三年至少有一年盈利,均无盈利不具备本项目投标资格,新成立公司除外,其所提供的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7专项资格要求:

3.7.1资质: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道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相应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7.2人员: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水利、道路、机电专业)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8本次招标 不 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9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年05月27日 起至 2025年06月03日 ,咨询时间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2招标资料费:300元/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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